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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诉求处置信息化管理

  为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范业主诉求派单处置工作,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潍坊市智慧物业诉求处置管理规定(试行)》并于近日施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诉求受理范围主要是业主或房屋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诉求,包括卫生保洁、秩序维护、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资金等方面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业主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人、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承办单位。

  业主在“鸢都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小程序上提交诉求后,由业主所在小区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并派单,应自业主提交诉求后1个工作日内签收。符合受理范围的,即时派单;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按不予受理处理并写明不予受理理由。

  根据规定,承办单位对业主诉求的答复意见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反馈到平台。物业服务人答复意见由社区居委会进行审核,其他答复意见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认为答复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业主收到办理结果后对服务满意度和问题解决情况进行评价。

  此外,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鸢都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统计数据为评分基础,兼以回访、调查等方式,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反映承办单位处置业主诉求的成效,更好地发挥平台作用,推动实现物业诉求处置信息化管理。

  (单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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