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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执法”提升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

  □ 周 鑫 吴欢欢
 

  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社会的发展,互联网已经融入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执法”是一种新型的执法模式,主要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辅助执法,不断提升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互联网+”为综合执法领域带来机遇

  ●“互联网+”有助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水平

  互联网技术与云计算、物联网、地理信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互融合,可有效实现城市治理领域跨部门、跨地区、全过程、全方位、多主体、多维度的数据汇集和深度挖掘,可以准确有效评估城市管理运行状态和市民群众真实需求,还可以探究城市未来发展规律,为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取得高层次的预警预判、决策支持信息,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互联网+”有助于提升综合执法系统化水平

  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可推动综合执法工作转型发展和流程再造,促进城市行政执法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从机制层面完善综合执法体系。特别是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的建设运用,必将助力三级联动、条块协同、专综结合、执法监管一体化综合执法体系的加速构建。

  ●“互联网+”有助于提升综合执法服务效能

  互联网技术通过数据汇集挖掘,可推动以人力为基础的传统执法向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智慧执法转变。“让数据多跑路”,让执法队员和市民群众少跑路,实现“非接触执法”“智能办案”,既可减少执法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提升执法的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又可减少社会成本,提升执法队伍形象,进而增进社会信任。

  “互联网+”在综合执法领域面临挑战

  ●执法环境日趋复杂

  综合执法属于行政末端,而源头权利,例如行政许可,仍归原部门管理,特别是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多部门新划转的执法事项日益增多,部门间协调又不够顺畅,加大了执法难度,导致执法工作效率不高。

  此外,与传统执法环境相比,“互联网+”时代执法环境逐渐透明化。群众的维权和监督意识越来越强,执法人员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执法工作需要更加关注群众满意度,任何执法不规范、程序不到位或者执法不文明现象都会被放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越来越高。

  ●执法要求更加严格

  “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和数据处理更加方便快捷,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要求也水涨船高,传统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要,综合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例如,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建设、配套的执法硬件设施以及对信息和数据的处理分析能力都要相应进行提升。

  在信息数据时代,对综合执法流程、案件处理具体程序、执法平台的使用以及执法人员用语规范等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标准。通过数字赋能,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能,成为社会大众对综合执法工作的新期待。

  ●舆论监督越来越多元

  社会舆论监督是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的必要手段,同时也是“互联网+”时代综合执法工作面临的巨大挑战。随着技术手段的革新和微信、微博、抖音以及自媒体的飞速发展,舆论监督逐渐趋向多元化,综合执法面临前所未有的舆论压力。如果不能正确地引导舆论监督,有效进行舆情处置,必然会影响综合执法工作权威,容易激发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的矛盾,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和城市的和谐稳定。

  “互联网+执法”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能够缩短信息传播时间,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黏性,提高资源配置和政府管理的效率。但是目前,我国综合执法领域信息化速度还比较慢,程度还不够深,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执法理念急需转变

  目前,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主要是对执法程序重视不够,执法理念急需改变。小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坚持实体正义的理念,只追求执法结果,忽视执法过程的规范化,传统的思维方式和执法理念无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基本要求。部分执法人员对大数据信息采集处理的重视不够,受经验思维、惯性思维影响较为严重,缺乏与时俱进的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对执法规范性的理解不充分,对证据标准和自由裁量标准的相关规定掌握不够准确。

  ●执法方式需要创新

  “互联网+”时代,社会公众对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越来越严格,执法标准不断提高,传统的执法手段和执法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许多执法人员不习惯利用互联网进行执法工作,对于“网上办案”以及“网络执法平台”等执法方式掌握不够熟练,不具备大数据分析判断能力,仍然习惯在传统的执法空间使用传统执法手段开展执法工作,网上办案平台、移动智能终端以及执法记录仪的应用还没有全面推广,执法效率有待提升。

  ●信息化能力有待提升

  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型的管理理念,在城市治理领域运用已成为大势所趋。但部分政府部门信息化意识还不强,能力还不够,转变管理理念,在城市治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推动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构建一个完整的“互联网+”应用体系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这与市民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形成社会对综合执法领域推进数字化改革的倒逼形势。

  “互联网+执法”改进的思路

  ●着眼于信息化,完善综合执法体系

  突出创新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视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深度融合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信用管理、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完善综合执法智能体系,提升执法效能。完善综合执法在线监控系统,确保全天候、全覆盖、无死角监测,使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置。梳理好执法案件所需证据材料及其对应职能部门,分别和公安、市场监管、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建立案件数据网上调取对接机制,破除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即时互联互通,简化资料调取流程,提高办案效率。

  ●充分利用智能技术,统筹管理市容环境

  视频是城市管理“智慧之眼”,发挥着城市重要区域远程巡检、重点问题智慧发现、运营乱象源头监管的作用。运用智能探头对城区重点区域加大视频巡查管控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和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强化线上线下资源整合,实现精准指挥、快捷处置。依托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基于时间、空间、人物等维度的数据,对违法行为和重大事件进行分析预测,实现预警预控,为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支撑,有效减少“小事变大事、易事变难事”“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现象,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创新城市管理方式,确保服务实效

  基于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开发公众参与城市综合治理应用场景,引导社会公众参与。“互联网+”时代,传统的管理和服务手段已经无法适应日趋复杂的社会环境。因此,不断完善创新管理服务和执法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执法”“互联网+监管”智能系统建设和使用,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综合执法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

  ●加强执法办案可视化监督,丰富取证手段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上级机关或监督机关可以运用网络手段对执法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可视化监督,使每一个执法活动都在监督和约束之下。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推进公证实时参与执法活动,既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提高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威。推进综合执法部分关键业务区块链应用,将业务过程和结果数据上链,有效防止人为篡改数据,保障数据安全性和准确性。

  ●开展执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互联网+”时代对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标准和要求,综合执法部门在推进执法规范化的同时,要坚持开展执法宣传,使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执法部门在执法工作方面的改革,逐渐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可。依托政务服务网和大数据中心,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要求,抓好门户网站建设,充分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开设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推动实现执法信息掌上查、随时查。通过广泛宣传,使群众能够正确认识执法活动,理解执法目的和执法程序,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执法权威,为优化综合执法环境创造良好的法治基础。

  当前,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期,综合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不断创新执法方式,结合信息时代的特点,更大力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已成为提高综合执法水平、树立积极执法形象的客观要求,是综合执法机关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实效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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